致 各輪船長
根據(jù)香港海事處第25/2018商船通告,國際海事勞工公約MCL2006 及2014修正案將于2018年12月20日在香港正式生效實施。
根據(jù)通告的要求,在2018年12月20日及以后,所有500總噸及以上在香港注冊的國際航行船舶應持有《海事勞工證書》,《海事勞工符合證明》即日起失效。同時,作為實施的一部分,船舶應提供香港海事處最新強制性的2018版海事勞工符合聲明第1部分(PART 1)替代原舊的版本,現(xiàn)行的DMLC PART II 不受最新PART 1 的影響,不需要換新。
請各輪船長注意提醒船東及時申請換發(fā)新的DMLC PART1并向相應的船級社申請換發(fā)相應的《海事勞工證書》,并對相應的內(nèi)容進行培訓記錄,以滿足勞工公約的要求及日后的PSC檢查或?qū)徍说囊蟆?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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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???????朱有順船長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??2018年10月18日